美國馬里蘭大學和加利福尼亞大學所做的一項研究表明,上世紀90年代末申請風險投資的互聯網公司中,有近一半存活了至少五年時間。研究人員通過分析早期互聯網公司的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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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人員還發現,企業能否取得成功與獲得多少私募資本投資沒有必然聯系。馬里蘭大學羅伯特-史密斯商學院教授大衛·科什(David Kirsch)表示:“這一研究結果令我們感到震驚。我們分析商業計劃檔案的最初目的,是為了研究有多少失敗的互聯網公司。我們當時預計,研究結果將證明絕大部分公司都因互聯網泡沫破裂而銷聲匿跡。當研究助理第一次告訴我們,互聯網公司的存活率高達45%時,我們并不相信這一結果,甚至要求他們重做所有的工作。”
科什表示,他和同事此前都認為,新興網絡公司過多是導致互聯網泡沫的主要原因,正是這一觀點使他們的預期出現較大偏差。但從研究結果來看,在互聯網泡沫時期,很多新興網絡公司都采取了“迅速做大”的發展戰略,因此導致大面積虧損,這才是泡沫破裂的“罪魁禍首”。科什表示:“在上世紀90年代末期,很多投資者都認為,一項網絡業務只有迅速做大才能形成優勢。在這一理念的驅動下,很多公司都努力成為某一領域的先行者,并迅速壯大自己,盡量攫取更多的網絡資產。”
但對于很多公司來說,“迅速做大”的發展戰略并不能幫助它們獲得成功。例如,網絡食品交付服務公司Webvan曾經獲得10億美元的投資。Webvan隨后斥巨資打造了覆蓋全美的基礎設施,希望能形成規模效應。但是,由于當時并沒有這樣大的市場需求,Webvan只能以失敗告終,大量投資血本無歸。科什和他的同事認為,投資在少數失敗公司上的大額資金最終導致互聯網泡沫破碎,而不是因為互聯網公司過多。
馬里蘭大學教授布倫特·格爾德法布(Brent Goldfarb)表示:“在互聯網泡沫時期,幾乎沒有人知道如何從互聯網業務中盈利。不過,很多新興網絡公司的創意都非常好,這也是它們能存活較長時間的主要原因。”(奧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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